金阳县点点爱公益助学服务中心

金阳县“点点爱”公益助学服务中心网站管理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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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阳县“点点爱”公益助学服务中心网站管理规章制度

本着弘扬大爱,乐善天下的宗旨,有组织的开展助学、扶孤、济困等慈善公益活动,给众多的爱心人士提供安全广阔的平台,特制订本制度。

点点爱公益助学服务中心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宪法、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,弘扬社会道德风尚,关心社会、关爱他人,自觉维护本网站的声誉和志愿者的形象。

(一)申请条件

具有本县辖区户籍、成绩优良、无违法违纪行为、家庭条件特别困难(包括: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在的,单亲的,自身或监护人有残疾的等)。

(二)申请方式

个人填报申请表,需盖就读学校和所在乡镇、村的公章,提交助学网站审核;申请助学的困难学生,需同时报送本人户口本复印件(包括提供原件)及个人全身照片(电子照片)。

(四)、网站工作人员在工作8小时内不得开展公益助学活动,在节假日、双休日开展助学活动,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接受爱心人士的资助款,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工作“辛苦”费,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资助对象的“好处费”,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网站成员,一经查实,取消成员资格,违反法律的,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(五)、网站工作人员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,凡核实不准,或资料不真实,将追究经办人的责任。

(六)、审批管理由点点爱公益助学网负责人核实后审批,并与爱心人士达成资助协议,建立帮扶协议后生效。

(七)、申请资助的贫困学生需提供贫困说明(证明)、贫困学生家庭情况、在校学习成绩及思想表现。

(八)、档案管理。网站负责人专门负责人并进行统计管理,及时公布,及时反馈信息,加强与爱心人士相互沟通、团结互助。

(九)、自觉接受相关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监督,并不断完善制度、改进工作。

(十)、凡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,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,自愿加入,履行义务,进退自由。

点点爱公益助学网

二O二二年三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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